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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房加層設計的探討
發(fā)布時間:2014-08-05
簡介:加層房屋系新舊房屋的結合,既不同于新建房屋也不同于舊有房屋,既有新建房屋特點又有新建舊有房屋的特點,所以在進行加層房屋的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時,不能簡單地套用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規(guī)范。以往由于采用的標準不同,有的很不合理,造成同一棟樓加層房屋新舊兩部分抗震能力相差懸殊,有的抗震能力過低,剛進行過加層的房屋就需進行抗震加固;有的抗震能力過高,造成很大的浪費。目前又無統(tǒng)一的房屋加層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標準可以遵循,因此研究探討房屋加層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應當執(zhí)行什么規(guī)范標準,采用什么依據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提高加層房屋抗震設計的一個急需明確解決的問題。本文對上述問題進行了分析,提出了解決方法,供同行參考。 


關鍵字:舊層加層,抗震鑒定,抗震設計 
  1 目前各地采用的方法

  1-1主張按加層后的房屋總層數和總高度,用建筑抗震鑒定標準的要求對舊房屋部分進行加層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對新建部分(加層加高部分)進行抗震設計。其理由是:適當放寬加層房屋的抗震要求,盡量減少加層房屋的加固工作量,以利于降低造價,及加層施工盡量不影響舊房的使用。

  1-2 主張對舊房部分用建筑抗震鑒定標準的要求進行加層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對新建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抗震設計。其理由是:舊房已成事實,完全按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加固困難較大,故對其適當放寬。而新房部分按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設計無困難,故不放寬。

  1-3 主張對舊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加層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對新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抗震設計,其理由是:使加層房屋新舊兩部分抗震能力相匹配。

  1-4 主張對舊房部分用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加層抗震鑒定和抗震計算,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構造措施,對新建部分用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抗震設計。其理由是:考慮舊房屋抗震不利因素較多,故對其采取加強措施。

  1-5 主張以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為主,參照建筑抗震鑒定標準的要求,對加層房屋進行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其理由是:采用兩種標準結合使用比較現實合理。

  1-6 主張對舊房區(qū)別對待,當舊房為按新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設計時,此時應對加層新舊兩部分均嚴格按照新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當舊房為按舊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設計時,對加層房屋新舊兩部分也可按舊抗震設計規(guī)范要求進行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其理由是:這樣可使加層房屋新舊兩部分的抗震能力保持一致,比較經濟合理。

  2 目前各地采用方法存在的問題

  上述六種意見,各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均存在問題,值得進一步研究探討。

  方法一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新建房屋都要求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進行設計,而加層房屋由新房和舊房兩部分組成,即使是對舊房進行抗震加固也比新建房屋抗震能力差,如若采用比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低的標準(抗震鑒定標準)對加層房屋進行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則顯然房屋的抗震能力更差,故不宜采用此法。


  方法二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加層房屋的新舊兩部分采用不同的設計標準,尤其是對舊房屋部分采用較低的設計標準不夠合理,造成加層房屋抗震能力上強下弱,對抗震很不利。

  方法三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雖然比較科學合理,得不夠全面,如若采用分離式加層結構方案,此方法就不適用,對與外套結構完全分離的舊房沒有必要按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標準進行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

  方法四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舊房部分按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提高一度采取構造措施,標準偏高且對舊房來說難以滿足要求,加大了加層設計施工的難度,提高了房屋加層造價。

  方法五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規(guī)定的太原則,具體招待起來困難太大。

  方法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造成加層房屋采用的抗震鑒定標準和抗震設計規(guī)范不統(tǒng)一,使一部分加層房屋達不到現行國家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

  3 建議采用的方法

  首先應當明確指導思想,即對加層房屋的抗震要求應比新建房屋更嚴一些好,還是放寬一些好,還是不嚴不寬好?此問題解決后,本文所討論的問題也就比較容易解決了。筆者認為:對加層房屋采用的抗震鑒定和設計標準不應低于對新房屋采用的標準,也不宜采用比新建房屋更嚴的標準,建議采用與新建房屋相同的標準。


  加層房屋雖也有一些有利的因素,但不利因素更多,如舊房屋部分已使用多年,新舊部分連接整體性較差,對加層時加固的房屋不宜采用比新建房屋低的設計標準。若采用比新建房屋高的設計標準,則需要更多的投資,加大了加層房屋加固的工程量和施工難度,難于執(zhí)行。采用與新建房屋相同的設計標準符合我國國情,比較經濟合理,安全度也有保證,比較合適。根據調查,我國已有加層房屋多數是這樣做的,我國正式出版的有關舊房改造(含加層)的專著也均主張按現行設計規(guī)范的標準進行設計和計算。既然對舊房的承載能力應按設計規(guī)范的標準進行設計驗算,對舊房的抗震鑒定(包括抗震橫墻間距、構造柱、圈梁設置、房屋總高度、總層數限值、高寬比限值、局部尺寸限值等)也應以抗震設計規(guī)范為標準。

  對加層房屋進行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具體應采用什么規(guī)范和標準,筆者建議如下:

  為便于執(zhí)行,首先把加層房屋分為兩大類。

  A類:指采用分離式外套結構形式進行加層的房屋。此類加層因其新房部分與舊房部分完全脫開,新房部分與一般新建房屋相同,不存在抗震鑒定的問題,可直接按建筑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抗震設計,舊房部分與一般不進行加層的舊房一樣,可按建筑抗震鑒定標準的要求進行抗震鑒定,不能滿足建筑抗震鑒定標準要求的,進行抗震加固設計。

  B類:指A類以外的加層房屋,既新舊兩部分連為一體的加層房屋。此類加層房屋順新舊兩部分連在一起,故應按加層后的總高度和總層數,按選用的加層結構形式,按建筑抗震設計飄蕩的要求對舊房部分進行抗震鑒定物抗震加固設計,對新房部分進行抗震設計,對加層后和房屋整體進行抗震鑒定和抗震設計(包括新舊兩部分的整體連接設計,明確加層后的房屋屬于什么結構形式),在地震區(qū)不得采用無明確的結構體系和加層結構形式,因無明確的結構體系就無明確的計算簡圖、無明確的計算方法和構造措施,不能保證加層房屋的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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