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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防水質量問題的現狀與對策
發(fā)布時間:2014-07-08
  防水工程是既古老又年輕的話題。按使用功能不同,可分為公路、鐵路、橋梁、隧道、設備工程、地下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等類型。其分布領域廣闊,行業(yè)特點不同,重點難點各異,不能一概而論。本文僅就房屋建筑工程防水設計與施工中遇到的普遍性問題略舉案例,僅供參考,希望能夠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防水工程質量,涉及設計、選材、決策、施工、監(jiān)督、管理等諸多環(huán)節(jié),需要有科學的態(tài)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那么,我們常常遇到類似情況:一旦發(fā)現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滲水現象,不管其原因是什么,開發(fā)商總會毫不猶豫地把責任首先推向防水施工單位,這似乎已成為一種慣性思維。其實,這種結論非常草率,事實往往并非如此。

  建筑工程滲水的典型案例

  地下室滲水。地下室滲水包括很多情況:比如,外墻在主體結構施工階段,穿越墻板的管道封堵不規(guī)范;回填土不按施工操作規(guī)程要求分層夯實,施工隨意性大,各種雜物不加清理野蠻回填,破壞了外墻防水層的保護層;地下室外墻根部砼振搗不密實或漏振,出現蜂窩、空洞,夾帶木頭等雜物;地下室外墻砼板中殘留鋼絲、鋼筋,且未經防銹、防水處理;地下車庫外墻板根部砼漏振(施工縫處在封閉模板前未清理干凈)、出現空洞、夾帶紅磚;地下室外墻與頂板交界的施工縫處接頭不嚴,模板孔未封堵好;地下室外墻與頂板交界的施工縫處、車道底板砼施工縫處裂縫滲水;地下室頂板砼后澆帶處,沿后澆帶兩側產生通長裂縫;地下室夾層外墻板裂縫。

  上部結構外墻滲水。外墻施工縫處接縫不嚴,開裂、滲水;外墻主體結構局部砼漏搗,最深處竟然深達250mm;設備用穿墻管部位,未按施工操作規(guī)程施工,導致滲水;外墻結構施工時,固定外腳手架的鋼絲繩遺留在墻板中,導致滲水;主體結構施工時,砼振搗不密實,雨水沿著管線從配電箱內、開關插座處等部位流出;外墻二次結構施工時,填充砌體與砼主體結構交界面,砼主體結構表面未做鑿毛、拉毛等任何處理,該交界面形成滲水通道;外墻二次砌體砂漿飽滿度嚴重偏低,與砼主體結構交界面不密實、甚至透光,形成滲水通道;采用大模板工藝施工的主體結構外墻板,大模板的大量穿墻螺桿穿透外墻,大多數未進行仔細的防水處理,導致滲水;外飄窗兩側,二次砌體與主體結構砼交界面,砼主體結構表面未做鑿毛、拉毛等任何處理,造成滲水。

  廚房、衛(wèi)生間滲水。穿樓板的下水管、消防管等各種管道周圍,預留孔二次封堵施工不規(guī)范,導致滲水。

  屋面滲水。主體結構施工時,屋面板上多余的預留孔洞竟然未作任何封堵處理(竣工多年后,在進行室內裝修改造時才發(fā)現),其上僅用擠塑聚苯板加蓋,然后做屋面的保護層、防水層、保溫層、面層等構造層;

  屋面雨水口四周以及天溝溝底防水材料老化、開裂、脫落,使防水層失去作用,竣工不到四年就滲水;

  屋面變形縫處,構造設計不當,造成屋面滲水;

  外墻變形縫出屋面的頂端,設計無防水措施。建筑構造設計嚴重失誤。圖紙會審時,建設、施工、監(jiān)理各方均未發(fā)現并提出,導致雨水從頂端長驅直入到外墻構造層中,帶來外墻尤其是外窗四周滲水

  由于建筑外立面造型原因,向內側傾斜的屋頂女兒墻內側,卷材防水層在重力作用下與主體結構相脫離,雨水從脫離面滲入整個屋面構造層中,防水層失去作用,防水體系形同虛設。該防水設計違反基本的材料受力原理,設計構造明顯錯誤。

  建筑工程防水質量現狀及存在問題

  有癥狀就會有相應的原因,質量不過關,背后所隱藏的是各種各樣的綜合因素。

  首先從設計上來講:

  設計人員對防水專業(yè)知識缺乏系統(tǒng)的了解,更談不上深入地研究。普遍的情況是套用設計規(guī)范、標準圖集就萬事大吉。而影響防水質量的關鍵在細部節(jié)點,尤其是不同項目、不同材料、不同部位、不同結構形式及其相互交界面,很少有建筑師去仔細琢磨、認真推敲。

  缺少合理的設計周期。一旦接到設計任務,設計公司為了滿足開發(fā)商的趕工要求,往往是按照開發(fā)商規(guī)定的時間倒排設計計劃,全體設計人員基本是連續(xù)加班至深夜、疲勞作戰(zhàn),直至任務完成。這種工作狀況只有年輕人才能承受。而剛從學校畢業(yè)不久的設計人員,缺少現場經驗,缺乏防水施工的感性認識,導致防水設計方案先天不足。

  其次,從材料上來講:

  低價中標,惡果蔓延。上規(guī)模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主要建筑材料為甲供材、甲指定或甲分包,通常采用統(tǒng)一招標、集中采購的方式。因行業(yè)自律性差,市場管理不規(guī)范,誠信制度不健全,使得“張冠李戴”、“以次充好”、“以假亂真”等現象時有發(fā)生;且開發(fā)商在招標時,往往注重報價而忽視材料內在品質、廠家信譽和售后服務,通過強行壓價來降低成本。這就給誠信較差的企業(yè)以可趁之機。多數情況是:材料品質好、信譽高的企業(yè)因報價較高首輪即遭淘汰;材料品質差、信譽低的企業(yè)因報價低而中標。其后果是,中標企業(yè)為了獲得理想的利潤空間,不擇手段來降低產品成本:采用質量等級較低的原材料,在生產過程中違規(guī)加入再生材料或其他添加劑,降低了防水材料的耐老化性能和長期耐久性能,有的工程剛竣工交付使用就出現裂縫、滲水,造成大量客戶投訴、訴諸法律、帶來高額賠償,甚至演變成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群體事件。上述現象,我們通過電臺、電視、報紙、網絡等各種新聞媒體經?梢粤私獾剑以缫选耙姽植还帧、不足為奇。

  從施工方面也受影響:

  缺少必要的施工周期。開發(fā)商往往違背客觀規(guī)律,采用行政命令,強行要求施工方必須在幾天內完成防水施工任務,迫使施工單位不得不采用人海戰(zhàn)術搶工期。由于沒有必要的技術間隙時間,給防水施工質量留下長期隱患。

  施工人員技術水平參差不齊,部分防水企業(yè)缺少經常性、制度性、專業(yè)性的上崗操作培訓,倉促上馬的情況較為普遍,不專業(yè)的人員施工,質量很難得到可靠保證。

  除此之外,相關的管理漏洞也是造成滲漏的重要原因:

  過度追求利潤最大化。項目是成本中心,企業(yè)是利潤中心。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開發(fā)商缺乏科學態(tài)度、違反客觀規(guī)律、瞎指揮的現象并不少見。有的領導表面上非常重視工程質量,但都是停留在口頭上、寫在文件上,并未落實在行動上。

  外行領導決策的弊。悍窍嚓P專業(yè)的外行領導在決策時,不能正確處理好質量、進度、成本三者之間的辯證關系,往往把成本、進度放在第一位,質量放在最后一位;“不懂裝懂”、“似懂非懂”、“自以為是”的現象大有人在。

  有的內行領導,由于長期脫離專業(yè)技術工作崗位,在決策時,也早已把工程質量拋于腦后,屁股指揮腦袋、盲目壓價、強制性倒排開發(fā)計劃,已形成惡性循環(huán),嚴重影響工程質量。

  績效考核導向的影響。開發(fā)商一般以交房日期為主要考核指標,而以工程質量為主要考核指標的情況并不多見。因此,一切工作都圍繞確保交房日期來展開。開發(fā)商關鍵崗位的技術人員,受上述績效考核導向的影響,幾乎忘記了自己的職業(yè)準則,不敢堅持原則、嚴格把關;不敢說實話,而是惟命是聽,實際上已被“逼良為娼”。這也是工程質量問題重復發(fā)生的重要原因。

  (4)監(jiān)理工程師的尷尬地位。監(jiān)理公司與開發(fā)商的關系,法律上是雙方平等,理論上是獨立的第三方,而實際上是被雇傭與雇主的關系,這已是不需爭辯的事實。實際工作中經常發(fā)生的是:監(jiān)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控制力度只要稍微嚴格,施工單位就會以開發(fā)商要求搶進度為由不予配合整改,開發(fā)商主要領導就會出面協(xié)調、暗示為施工單位開脫,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實工程質量無小事),使監(jiān)理工程師處于進退兩難的境地。一旦事故發(fā)生,悔之晚矣!國內每年發(fā)生的質量、安全事故案例中,大多數都存在類似情況。

  2009年10月30日,中國網、新華網分別以《“保障性住房”為何無保障?》,《“民心工程”成了“傷心工程”》為題,報到了深圳首個經濟適用房——深圳市桃源村三期樓盤質量問題的系列事件。該項目計劃總投資8.2億元,占地總面積約9萬平方米,共有高層住宅12棟,總計2760套。工程于2006年8月8日開工,2008年12月底竣工。

  沒想到,業(yè)主剛入住幾天,新房就出現了衛(wèi)生間、房間墻根滲水,甚至出現了貫穿整個墻面的裂縫等質量問題。后經調查,結果是:該小區(qū)已入住的1600套房屋普遍出現了漏水、裂縫問題,有的房屋墻角已經發(fā)霉,長出了300mm的綠毛。此外,還存在其它系列質量問題。

  調查發(fā)現,施工單位存在明顯的偷工減料等行為,而相關監(jiān)理人員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無視施工單位的質量問題。深圳市有關部門已對該工程的6家責任單位(項目管理機構、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單位)罰款260多萬元,同時承擔了5000多萬元的業(yè)主損失補償費,并由深圳市政府相關領導向業(yè)主公開致歉,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上述情況,已經由工程質量問題演變成社會問題,足以說明我國建筑滲漏的現狀及其嚴重性。(一次)因此,提高防水工程質量,是行業(yè)內每個從業(yè)人員的社會責任和歷史使命。為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上述現象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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